南发改函〔2015〕1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要求,我委认真开展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要完成了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 完善机制。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提高我委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等方面工作整体水平。
(二)组织学习,加强培训。我委把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做好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委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知识,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4年,我委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3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中国南平”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南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电子屏幕以及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途径,方便公众了解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在20个工作日内在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235条,及时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定期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五)及时主动清理移交两馆信息
按照《关于及时向两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通知》(南公开办〔2012〕9号)要求,定期将公开文件和清单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2014年度共送交主动公开文件235份,送交数量较多、较及时且较规范,多次在《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受到表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委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社会群众对特殊信息的需求。专门聘请了常年律师顾问,为我委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共受理6起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审核把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信息公开申请逐一进行答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和措施
(一)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我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4〕6号)文件精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全力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及时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全市26个部门35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审核,以《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南政综〔2014〕56号)公布本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共取消15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21项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下放9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15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出台市级企业投资核准改革方案。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45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省发改委取消、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承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次深入基层,主动征求县(市、区)发改局和南平电业局等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出台《南平市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并向社会主动公开,明确除涉及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及省上明确不得再下放的企业投资项目保留在市级核准外,其余项目的核准权全部下放给县级发改局。目前取消核准并由我委备案的事项7项,取消核准并进一步下放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备案4项,下放部分权限至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核准事项8项。
三是继续配合做好审改工作。根据省上统一要求,我市从2014年9月起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由市委编办牵头,我委不再承担审改工作任务。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委抽调专人到编办配合审改工作,并按照序时进度要求于9月底申报我委审批事项32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填报信息报表37份。10月底前完成我委(含物价局、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清理。目前,除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外,我委还保留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其他事项25项。同时,按照市委编办要求,于2014年11月24日在全市率先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审核会,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行业专家对我委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是规范我委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根据福建省效能办《关于全面彻底清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兜底性条款的通知》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省上公布行政许可清单事项,再次梳理我委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37项事项(其中审批事项32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删除不符合上级要求的兜底条款,修改事项名称,明确材料清单,细化审批条件,缩减办结时限,优化办事流程,重新印制一次性告知单220份,并将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公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公告显示屏、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南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主动接受咨询、建议和投诉,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务实高效。
五是及时更新“规范行政权力”内容。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南政综〔2014〕56号)及南政综196号文、220号文、224号文要求,对我委涉及的行政权力内容变更,及时更新在“中国南平”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行政权力”,对“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自由裁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再次梳理完善,供社会和个人查询。
六是广泛运用宣传渠道。结合“中国南平领导在线访谈”、“政风行风评议”、新闻专题活动等契机,宣传我委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创新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率的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拓宽意见征求渠道、请上门交流座谈、沉下去调研走访等方式,在听意见、找问题、商对策的同时,适时主动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二)审批项目信息公开
2014年,我委根据福建省纪委《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纪发〔2011〕1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4〕6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深入开展及时、全面、高效的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省上统一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效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了专人负责。已统一使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和“阶段性、经常性”的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一般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密度,在该网站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招标投标、土地及房屋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截至目前,我委累计发布信息112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2014年度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此,我委将予以积极改进:
1.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群众了解《条例》各项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我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做好“中国南平”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南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做好向社会公开政府重要信息工作。
附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5 | 209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5 | 209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6 | 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3 |
2.同意总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抄送:单位领导,存档(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