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2020〕2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汇总本委各科室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南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与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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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南政办〔2019〕51号)等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委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执行《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本年度主动公开文件48份,依申请公开2件,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专项经费投入情况
2019年度本委无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投入。
二、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就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价格决策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制定价格的规范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阳光价费”专栏建设,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提供及时权威的价费政策,便民价格信息,价格工作动态。发布的内容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景区、交通、停车场、成品油、水、电、气等内容。
2.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具体实施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及上一年度收费收支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和财政部门报告。我委根据上报情况,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南平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明确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要求所有收费单位严格执行阳光价费公示工作,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立阳光价费公示牌,及时公布各项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已在门户网站更新公布《2019年南平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南平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今年来开展了2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55项,先后出台《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通知》(南政综[2019]44号)、《关于公布2019年承接、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通知》(南审改〔2019〕2 号),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2、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28家市直部门通用目录清单,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四级四同”,并在省网办事大厅公布。
3、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出台《关于公布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南审改办〔2019〕42 号),梳理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06项,并在省网办事大厅公布。
4、编制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出台《关于公布第一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南审改办〔2019〕39号),梳理市级便民服务事项230项,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5、全面梳理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有审批事项。按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审改办牵头对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确保清单以外无审批。目前,在前期3次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市直各部门报送、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改办汇总审核的基础上,市审改办下发了《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南审改办〔2019〕34号),公布了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5个部门18项工程建设项目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其中:取消事项2项,合并审批事项3项,下放审批权限事项13项。同时,市审改办牵头对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确保清单以外无审批。市审改办下发了《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相关清单的通知》(南审改办〔2019〕35号),梳理并公布了《南平市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政府投资项目)》,共56项、涉及12个部门,其中:调整审批时序事项10项;梳理公布《南平市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企业投资项目)》,共52项、涉及13个部门,其中:调整审批时序事项15项;梳理公布《南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43项、涉及8个部门。
6、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建立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双公示”系统,实现“双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对“信用南平”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法人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截止目前,全市法人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30个部门26类公共信用信息1985万多条;“信用南平”网站推送信用新闻、政策、红黑榜等共计2100余条。
7、多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信息。结合上级政策发布和今年我市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将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政府投资条例》和我委牵头制定的配套制度措施《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改〔2019〕33号)、《关于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的通知》(南发改〔2019〕37号)、《南平市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南发改〔2019〕48号)公开在门户网站,以便公众查阅。
今年以来,我委动态维护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47项事项信息,及时对接最新规定,修改完善并主动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指标信息。截止目前,69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公开在南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的“审批结果公示”栏目,其中30项行政许可信息项一并公开在“信用南平”、“全省一张网”等网站,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知晓。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始终把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收集公布国家基本法和发展改革部门业务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2019年我委门户网站已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政府投资条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规划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等政策解读,供公众学习,为普法教育提供平台。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科室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并通过“全市重点工作责任与问题清单督查平台”交办各责任单位,推进压实部门责任,同时,及时落实平台代办任务,本年未发生任务办理超期事件。根据《南平市12345政务服务台服务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我委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牵头,各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机制。2019年,我委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6件,均按时答复。严格落实《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南发改〔2018〕31号),明确应急支撑力量与事件紧急处置措施,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南发改办〔2019〕14号),建立组织机构与应对方案,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理突发网络舆情,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由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2019年,委领导带头宣讲政策、接受媒体采访,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我市政策背景、依据和目标任务,及时准确将市委、市政府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1月17日,李勇副主任接受“中国南平”网站专访,就“大力推进闽北粮食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并就南平的粮食生产情况、储备订单粮收购工作、如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如何保障粮油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4月4日,我委刘理表四级调研员接受“中国南平”网站专访,就“规范平价商店运行,落实稳控价措施”的政策解读”与大家进行在线互动,并就《南平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判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依据、平价商品的政府补贴标准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启动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于年底前在市政务外网云平台上完成平台搭建工作,陆续将延平区、建阳区、武夷山市、建瓯市、浦城县、光泽县、政和县等7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迁入平台统一管理,并于2020年完成邵武市、顺昌县、松溪县等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的迁移工作,完成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二是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完成全市65个政务网站域名清理工作。三是完成各级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全市各级政府网站首页显目位置开通“央网信息”栏目,通过接口方式实时转载中国政府网重要信息。四是加快推进南平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拟定南平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方案,将于11月底前在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网络出口处部署IPV6转换设备,保障IPV6用户正常访问南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2.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一是做好全市政务新媒体摸底和检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新媒体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我市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形成我市政务新媒体清单和联络人名单,并每2周对全市288家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新,保障全市政务新媒体符合国家政务新媒体普查要求。二是日常更新“中国南平”网站政务新媒体。保障“中国南平”网站的微博、微信日常更新,截止11月20日,今年已更新微博234条、微信890条。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现存在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对于无力保障政务新媒体运行的单位,要求立即申请关停账号。
3.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在“中国南平”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公报专栏,并实现2008年以来的刊登内容入库管理,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4.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掌上南平”APP办事水平。一是通过优化“随手拍”、新建“政企直通车”、“在线移车”等功能,为用户提供便民服务。二是对接市网上办事大厅,为用户提供个人办事预约和在线办事服务。下一步,“掌上南平”APP还将对接建行“政融支付”平台和市数据汇聚平台,在年底前为用户提供在线支付功能和数十项便民查询服务,进一步提升“掌上南平”APP办事水平。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着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
2.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继续执行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制度,先后制定并修改完善了《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汇编》。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优化信息公开质量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整体水平。
2019年,共收到2起信息公开申请。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基础上,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2 | +5 | 4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2019年职能已转隶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职能已转隶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备注:2019年5件)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81078元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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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薄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仍需加强。2020年,我委将正视问题,予以积极改进: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技术保障建设与专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继续保证充足的资金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