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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7: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在南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

     电话:0599-8831880

   传真:0599-8832311

     邮编:3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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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主要工作任务。本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文件39份,依申请公开7件,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1.扎实开展价格监测与管理工作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就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价格决策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制定价格的规范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阳光价费”专栏建设,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提供及时权威的价费政策,便民价格信息,价格工作动态。发布的内容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景区、交通、停车场、成品油、水、电、气等内容。

2)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具体实施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及上一年度收费收支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和财政部门报告。委根据上报情况,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南平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明确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要求所有收费单位严格执行阳光价费公示工作,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立阳光价费公示牌,及时公布各项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已在门户网站更新公布2020年南平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南平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以门户网站闽北物价栏目作为民生价格信息发布主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受众面不同的特点,运用好当地政府出版发行的报刊、LED广告屏、小区公告栏等媒介,适时发布当地群众关注的市场动态信息和价格政策,建立起了多元化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渠道,同时通过福建省测预警平台每日定期发布南平市天新蔬菜批发市场果蔬批发价格信息,积极推进我市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向精准高效方向发展。全年,市本级累计发布民生价格信息1498条(其中药品44条、蔬菜批发221条、食品零售1233条),省价格监测子网站发布果蔬批发价格信息221条,链接、分享发布各县(市、区)副食品和药品价格信息6000余条。切实发挥了引导市场消费,稳定价格预期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营造了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

1)严格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我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招标核准等事项批准结果信息均及时在省网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国南平、本委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配置管理透明化、阳光化。今年以来,共公开各类批准结果信息共92条,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63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7条、节能审查2条。按时推送行政许可信息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归集到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下,以便社会公众及时查阅监督,2020年度共推送数据28条。

2)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牵头部门,协同市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根据各部门审批事项优化调整情况,动态梳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流程图,联合印发《7部门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图的通知》(南建审批〔2020〕15号),并将各类项目审批流程图上墙公开,方便项目单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及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国南平、本委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最新政策文件,积极主动回应项目单位和社会公众关于投资审批的诉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牵头制定并公开《关于委托下放电网项目部分核准权限的通知》(南发改〔2020〕38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南发改〔2019〕50号)、《关于印发南平市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发改〔2019〕48号)、《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改〔2019〕33号)等政策文件与制度措施,有效提高工改领域政策法规群众知晓率、覆盖率,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出台并公布《关于落实省践行“马上就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的十五条措施》(南审改办〔2020〕4号)、《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南政综〔2020〕97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和流程,推动审批落地再提速、监管方式再创新、服务保障再优化,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助力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

2.简政放权纵深推进。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今年来开展了2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分别取消10项、下放55项、合并4项,先后出台《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含委托)和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南政综〔2020〕113号)、《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南审改〔2020〕9号),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3.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推进全市44家市级单位和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和关联绑定工作,实现“事项名称、事项颗粒度、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15个要素“五级十五同”。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全面完成事项绑定工作,已绑定1699项;10个县(市、区)已大部分完成县级事项绑定工作,已绑定19864项,并均在省网办事大厅公布。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出台《关于公布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南审改办〔2020〕2号),梳理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3项(为2018年的1/3),并在省网办事大厅公布。

5.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会同市商务局出台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切实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6.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先后制定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十六条措施等新举措,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年来,实现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降成本”。全市实行新开办企业“零费用”,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窗通办、一次领取、全程免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1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广电网络“四合一”联动过户,过户流程平均办理时间从15天压缩至3天。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始终把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收集公布国家基本法和发展改革部门业务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2020年我委门户网站已发布《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中央定价目录>答记者问 、《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解读,供公众学习,为普法教育提供平台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科室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并通过“全市重点工作责任与问题清单督查平台”交办各责任单位,推进压实部门责任,同时,及时落实平台代办任务,全年已办件达248件,其中:责任清单210件,问题清单38件,均在办理时限内完成根据《南平市12345政务服务台服务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我委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牵头,各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机制2020年,我委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3件,均按时答复严格落实《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南发改〔2018〕31号),明确应急支撑力量与事件紧急处置措施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南发改办〔201914),建立组织机构与应对方案,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理突发网络舆情,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由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2020年,委领导带头宣讲政策、接受媒体采访,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我市政策背景、依据和目标任务,及时准确将市委、市政府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414日,陈可兴副主任接受“中国南平”网站专访,就“创新推进‘e政务’自助服务模式”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并就南平“e政务”办事服务,优势点、 南平“e政务”创新点 南平“e政务”未来的发展规划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推进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有机结合。严格遵守《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利用委门户网站搭建与网民沟通互动的工作平台,对于申报项目、资金安排、项目推进建设、项目管理、制定规划计划和政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栏目发布,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上办、邮寄办,通过办事窗口及门户网站等线下线上方式多渠道推广网上办、邮寄办等创新服务方式,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APP办事,通过申请材料和批准结果双向邮寄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实现项目单位“一趟不用跑”。目前,我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合并占比100%,即办事项占比77%,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均为全省同事项最短用时。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着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

2.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继续执行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制度,先后制定并修改完善了《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汇编》。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优化信息公开质量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整体水平。2020年,共收到7起信息公开申请。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基础上,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15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6233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薄弱:一是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大

2021年,我委将正视问题,予以积极改进: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增强政务领域人员配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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