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01-28 11:13 来源:南平市发改委 访问量:


本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11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激励我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公务员成长,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委2021113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发改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周安有任组长,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张宜盛任副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教育科,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考核对象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对象为由委党组管理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以及由科级职务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公务员(不含市委管理的职级公务员)。

、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情况。

(二)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是指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社会诚信、学习情况和工作纪律等方面;个性指标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1.共性指标评分标准:

1)政治表现情况(20分)

20分:政治意识强,能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服从组织安排,模范遵守考勤制度,自觉按时参加各项集中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无请假、迟到、缺席等现象,各类学习、活动出全勤。

19-16分:政治意识强,能够遵守考勤制度,按照要求参加各项集中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15分以下:政治意识薄弱、组织观念淡薄,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存在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集中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存在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

  “政治表现”一票否决:背离党的理论政策、大政方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原则无底线、不担当不作为,当期考核总分0分。

2)廉洁自律情况(10分)

10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强,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

9分以下违反纪律规矩受到通报批评告诫约谈每次扣5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记0分。

2.个性指标评分标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0分)

30-26分:充分履行职位职责,能够独当一面,执行能力强,高质量完成承担的任务,成效非常明显。

25-21分: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正常完成承担的任务。

20-16分:基本能够履行职位职责,执行能力不够强,工作成效一般。

15分以下:未能切实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效率情况(20分)

20-16分: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善于想办法克服困难,不拖不等,完成工作任务及时。

15-11分:工作比较认真,有一定的责任心,方法适当,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11-6分: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存在畏难情绪,但能够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5分以下:责任心不强,作风拖沓,完成工作任务明显滞后。

3工作质量情况(20分)

20-16分:勤于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精通,有创新意识,工作质量高,受到上级认可。

15-11分:按照要求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业务熟悉,工作质量达到要求,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

10-6分:政策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练,工作存在疏漏,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5分以下:政策理论学习不主动,业务不熟练,工作质量差,工作有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五项考核评分共计100分。

(三)正负面行为清单加分扣分标准

1.正面清单加分值标准(上限10分)

根据考核对象获得荣誉档次、贡献大小、绩效高低、工作难易程度、工作创新效果,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不同档次给予不同的分值,实行一事一加分,同项工作在不同档次中表彰奖励的可以累计加分,多位人员参与项目(或科室、直属单位获得的荣誉)共享同等分值。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5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3分。

3)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4)获得市级部门或本单位内部通报表彰的每次加1分。

5)个人在平时季度考核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适当给予加分。

2.负面清单扣分值标准(上限10分)

1)受到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本单位内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2)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不力,给全局利益造成损害的;遇事推诿扯皮,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及时办结的;在对外服务中,不履行首问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群众有意见的;发生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虚报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的每项扣3分。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完成上级任务的;因疏于管理,在单位或工作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一定损失的;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项扣2分。

4)工作态度恶劣,基层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国家或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畏缩不前的;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损失,经查实的每项扣2分。

5)有其他过失行为,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应该扣分的,可酌情扣分。

考核结果根据各项内容总评分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85分以上(含85分);较好75-85分(含75分);一般60-75分(含60分);较差59分及以下。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重大专项工作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考核周期、方式和程序

公务员平时考核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采取个人自评、分级评鉴、主要领导审定、委党组会议研究的方式。全年共进行四次平时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季度考核等次人数比例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本机关范围内公开。

(一)个人小结。每季度最后三个工作日,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当期政治思想、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培训以及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主要以纪实形式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进行个人自我评分,最终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二)审核评鉴。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根据阶段性目标和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赋分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科长或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其他人员可由分管领导委托科长或科室负责人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人事教育科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三)结果反馈。由分管领导或人事教育科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四)存档备案。人事教育科负责汇总平时考核结果并存档(附件2),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采取口头或通报表扬等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由其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由其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至少一半以上为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平时考核结果计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公务员,在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党组。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任、转任在本单位的公务员由本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受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人事教育科反映。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21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2.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名册


附件1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度第  次考核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时  间

 

单 位 及

职务职级

 

阶段性目标任务和临时交办任务

 

考核周期

工作小结

 

考核周期

工作小结

 

 

 

 

签名:       年  月  日

平时考核

得分

考核项目

政治表现

20分

廉洁自律10分

目标任务(30分

工作效率(20分

工作质量(20分

正面

加分

负面

扣分

总分

自评分

 

 

 

 

 

 

 

 

评分

 

 

 

 

 

 

 

 

考核周期参加脱产

培训情况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建议等次: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主要领导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建议等次:

 

 

签名: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情况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度第  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名册

(本次参加平时考核总数  人,按40%评好等次  人)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出生  年月

所在科室

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级)

本人  身份

考核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备注:1.未参加平时考核人员需在备注栏注明;

   2.派驻、外出挂职干部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抄送:市委组织部,存档(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2日印

  (非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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