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饶燕玲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2022-05-11 16:34 来源:南平市发改委 访问量:
  
  
  南发改党〔2022〕20号

 


本委各科室,所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饶燕玲同志任项目审核审批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项目审核审批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 伟同志任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项目成果推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项目成果推进科)副科长职务;

黄东东同志任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潘 欣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熙阳同志任服务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投资监管与政策法规科一级科员职级;

舒乐文同志任人事教育科一级主任科员;

梁丽琼同志任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丹云同志任基础产业发展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基础产业发展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雪梅同志任粮食和物资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粮食和物资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 斌同志任重点项目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项目成果推进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 超同志任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项目成果推进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会发展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甘晓微同志任农村经济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农村经济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 童同志任人事教育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事教育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 欢同志任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项目成果推进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工业与高技术发展科(项目成果推进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 筱同志任重点项目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重点项目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幼芽同志任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高名芳同志任项目审核审批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项目审核审批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余 俊同志任社会发展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科一级科员职级;

范聪伶同志任国民经济动员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重点项目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左 云同志任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陈功仲同志任重点项目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重点项目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以上干部任职时间从2022年4月29日起算。

 

 

中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4月29日

 


 

 

抄送: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平市委编办,存档(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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