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党〔2022〕25号
南平市价格认证中心:
经研究决定:
潘惠平同志任南平市价格认证中心(南平市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价格认证中心(南平市物资储备中心)九级管理岗位,任职时间从2022年5月11日起算。
中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5月11日
抄送: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平市委编办,存档(2)。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