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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建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 标准的意见征集
2024-12-02~2024-12-09 状态:征集结束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闽发改服价〔2019771号)有关规定,我委拟制定建阳区养老服务中心普通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1.普通床位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床位.

序号

房间类型

收费标准

1

双人间

850

2

三人间

650

3

四人间

450

备注

1.上述床位费为最高收费标准,建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2.床位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不足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收取。

2.护理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

序号

护理等级

收费标准

1

能力完好

700

2

轻度失能

900

3

中度失能

1400

4

重度失能

1900

5

完全失能

2600

备注

1.老年人能力评估: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认可或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上述护理费为最高收费标准,建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3.护理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不足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收取。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中心普通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122-129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南平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sj8832936@126.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商务楼2号楼B602室,邮编:3542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53389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2

 

征集结果为:0条

12月2日,我委在官网就《关于制定建阳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2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未征集到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