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为纵深推进工程领域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
二、目标任务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三、制定过程
我委研究起草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6日分别向社会、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及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化建议。
四、范围期限
该政策适用范围为南平市辖区内,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协同衔接。持续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二是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便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我市国有企业阳光公开实施招标采购行为。四是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持续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全链条监督,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六、关键词诠释
国有企业小规模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小规模工程项目。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监管与政策法规科 0599-886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