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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南平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
2025-07-28~2025-08-04 状态:征集结束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闽发改价格函〔2024〕211号)规定,按照市老年大学办学实际,经研究,拟制定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28日-8月4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南平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sj8832936@126.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商务楼2号楼B区602室,邮编:3542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53389

附件:南平市老年大学课程分类学费收费标准表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征集结果为:0条

7月28日,我委在官网就《关于制定南平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8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未征集到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