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或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反映。
联系电话:8619393、8803567,传真:8832311、8866559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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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或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反映。
联系电话:8619393、8803567,传真:8832311、8866559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